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声明:网站由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创办,目前已成为昆山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法律网站。交流与合作:陈律师 1361626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