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原件);
2 、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 、中方企业净资产证明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
4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的协议(原件);
5 、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原件),企业原合同、章程(复印件);
6 .新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新受让方资信证明(原件),应附中文译文 (原件);
8 、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9 .守约方催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原件);(有一方违约时)
10 、其他有关文件:如国有资产转让需要资产评估报告、国资办确认书和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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