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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日记--劳动争议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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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宜群律师  来源:昆山法律服务网  阅读:
今天上午去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我作为三个员工的代理人参与了庭审,对方来的是被诉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是该公司的总经理(老板)。老板亲自来,也算给了我面子,呵呵!
围绕加班费及加班基数、经济补偿金、工资组成、社保、考勤情况进行举证和质证,庭审进行了两个小时,庭审后双方同意调解,就调解方案双方商榷。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庭审后对方老板找到我电话,打给我说:员工不懂法,你随便胡乱应付就好了,把赔偿的数额降到最低,我公司还有四百员工像他们一样呢,不然我可赔不起了,咱们以后交个朋友,与其给他们钱,还不如给你呢。我当时就明白他的意思了,因为我曾经也听说过,个别律师违背职业道德,吃了原告吃被告,搞的律师形象受损,搞的乌烟瘴气!
当时,我非常气愤,但理智告诉我,必须说出本人既不同意,又是合法合理理由来说服他。我这样告诉他:现在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很多,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企业要合法用工能够避免很多麻烦和损失,我是根据员工的授权来代理的,我只能根据法律来主张他的要求,至于他要求多少,放弃多少,必须由委托人决定,我的权限仅限于此。至于,你目前的困难处境,我可以积极向委托人转达,希望得到他的谅解。老板听后,很是生气,但也无奈,呵呵!
其实啊,这个老板财大气粗的,开的是豪华轿车,特别嚣张,是看不惯啊!但是律师执业是千万不能带着感情办案的,冷静的思维是律师产生正确判断力的前提!
另外,现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是很高了,尤其是国家越来越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于劳动者从5月1日以后申请劳动仲裁就免费了,而且法院费用才收10元钱,对于劳动者是莫大的喜讯啊!
我个人也建立了群组“法律咨询网”希望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普及法律知识,讨论法律问题,提高自己的法律维权意识。
最后想说,法律围绕你的生活,依法办事,法律是无形的保护你的!违法犯罪,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陈宜群律师   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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