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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公正性与法律的程序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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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宜群律师  来源:昆山法律服务网  阅读:
法律的公正性讲求的是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事人享有请求权和诉权,双方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
法律的程序性讲求的是当事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程序的要求来实现自己的实体权利,如果时效已过,就丧失法律程序所得到实体权利。当然如果对方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在话下。
通过自己的办案经验,发现:1、当事人对于自己的对手,信心不足,认为对方财大气粗,实力雄厚,自己扳不倒对方。这在劳动争议案件反映明显,其实打过官司的当事人都知道,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就根本不需要当事人出面,况且法律是公正的,至少体现在诉讼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法律意识薄弱是影响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的瓶颈,当事人往往忽略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认为自己倒霉,运气不好,也就拖延甚至放弃了权利主张,这后果往往是很严重的,比如劳动争议时效是60天,在离开公司两个月后再主张,往往是非常困难了!现在是全民普法,人人学法,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要勇敢的向欺压者说“不”!
3、法律操作的效果来自于立法者的本意,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会预估法律实施后的社会效果,以期达到平衡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避免大的冲突,所以通过法律主张权利,只要是合法的,那么都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以上仅代表本人观点,在操作案件时感触而写,谢谢大家的鼎立支持!
作者:陈宜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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