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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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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昆山法律服务网  阅读:

1、我市延迟复工期间(2月3日--9日)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延迟复工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如何发放?

答:应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待遇

3、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暂时(包括政府无法复工)停工停产的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答: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2月3日至3月3日,最长不超过30日),应当视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生活费计算方式为2020*0.8=1616元)

4、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资金困难,能否延迟发工资?

答:可以与职工协商确定工资支付时间。政府通知,企业受疫情影响可以适当延期发工资,员工不能以企业恶意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5、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企业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后对于仍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6、正常支付工资应如何理解?

答:若有劳动合同约定综合工资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发放。若发放的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除规章制度约定与企业效益挂钩的绩效奖、生产奖等浮动奖金外,按照正常出勤工资发放(不含加班费)。

附: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天*200%*加班天数

                              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团队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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