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经典案例分析
- 买卖合同纠纷 -
关键词: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违约金、连带责任
一、案例背景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广西南宁九某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某公司”)委托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陈宜群、肖林律师,诉被告中某现代农业(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浙江公司”)、中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及某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达公司”)。九某公司因中某浙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而提起诉讼,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九某公司胜诉。
二、案件关键点
1、合同履行与证据
(1)九某公司与中某浙江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中某浙江公司向九某公司采购火龙果等生鲜水果。合同明确了交货、验收、对账及结算的流程。
(2)九某公司通过微信群发送了第76车至第96车的发货信息及签收人签名的送货单,中某浙江公司工作人员未提出异议,表明货物已交付。
(3)中某浙江公司确认已结清第1车至第75车的货款,且签收人签名与争议车次一致,进一步证明了货物的交付。
2. 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中某浙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九某公司要求中某浙江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法院支持了九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中某浙江公司支付货款1634885.88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 连带责任
(1)中某公司作为中化浙江公司的唯一股东,未能证明其财产独立,因此被判决对中某浙江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某达公司未被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因其并非采购合同的主体。
4. 律师费与诉讼费用
(1) 法院支持了九某公司要求中某浙江公司支付律师费的请求,认为律师费为客观支出且符合合同约定。
(2) 诉讼费用由中某浙江公司及中某公司负担。
三、经办律师评析
1、合同条款设计方面:交易沟通中应明确约定发票开具时间、验收流程等关键节点,避免产生争议。
2、证据留存方面:电子证据(如微信记录)需完整保存,并确保签收流程可追溯。本案中,原告在微信聊天记录中与被告工作人员确认对账单金额等信息无误,为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原告已完成交付义务提供了有效证据。
3、案件策略方面:代理律师起诉时将被告、被告唯一股东及其控股股东一并作为共同被告,同时进行财产保全,增加了威慑力,同时引起国资股东的高度重视,为最终案件判决款顺利支付提供了条件。
四、结语
本案的成功胜诉展示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保留充分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对于违约方的责任追究,法律提供了明确的保障。原告九某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案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法律经验,提醒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务必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条款的遵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主办律师简介
陈宜群 律师
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并购交易师
昆山市优秀律师
昆山市律协教育培训委主任
苏州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官
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
擅长领域:重大疑难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并购重组、股权设计、股债融资、企业法律顾问
带领团队已服务企业客户300余家,团队每年办理案件200多件,年审核合同量2000余份,年经济案件总金额2亿余元,常年担任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160余家。
肖林 律师
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团队诉讼主管
办案经验丰富,主要负责办理诉讼仲裁等民商事案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5年,从业以来已累计办理180余件各类经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