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路了,怎么收回款项?
现在有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催要欠款时发现借款人无法联系、手机关机、微信拉黑,不知道该怎么办,报警后警察以民事纠纷不予立案为由告知去法院起诉,在法院繁琐的诉讼程序又让人不知所措。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1.到借款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带好诉状、欠条、转款记录、收条、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立案后法官会通过各种途径传唤被告,如果被告仍然联系不上,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5条之规定,公告后30天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将缺席开庭,届时被告将失去答辩机会,只要原告提交充分的证据即可拿到胜诉判决。判决后需再次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判决书生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2.起诉时,有些原告发现自己掌握的被告信息不全,不满足立案条件。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就近找个律师帮助调取被告信息。正常情况下,只要提供被告的准确姓名、身份证登记的户籍地、身份证号码中的任意两项,就可查询到另外的信息用于立案起诉。也有的原告自己协调公安部门,获取了被告信息,或者是协调法院先行立案,待立案后由法官调取被告信息。
3.可不可以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或者死亡?这个办法从理论上是可以操作的,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可以宣告死亡,待宣告后,可以从其代管财产或者是遗产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欠款。但目前来看,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公告时间太长,而且法院需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后才能启动宣告失踪死亡程序,实践中遇到的阻力较大。如果有精力的当事人也不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