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孕期内,被公司违法解除合同,该如何维权?
1.结论
孕期内被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固定证据,优先通过协商恢复劳动关系或索要赔偿金;协商无果的,可依次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同时需注意仲裁时效为被辞退后1年内,应在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权利。
2.固定证据建议
劳动关系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
孕期证据:医院诊断证明、产检记录(需注明怀孕时间)等,证明处于孕期;
违法解除证据:辞退通知、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等,证明系孕期违法解除。
3.维权流程
(1)协商沟通:建议与公司协商沟通,明确告知法律规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同时留存沟通记录;
(2)劳动监察投诉:协商无果的,可携带上述证据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人社局下属机构)提交投诉材料,说明公司违法解除事实,请求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如恢复岗位、补发工资);
(3)提起劳动仲裁:在被辞退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和87条);
(4)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