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57条规定 ,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查阅、复制公司 章程、股东名册、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 会计报告等。
此外 ,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认为股东查阅 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 , 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 可以拒绝提 供查阅。此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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