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只要你提供了转账记录,对方说“这不是借款,是还我之前的钱”,那么对方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法院就会认定这是借款。
也就是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借贷关系。
王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平时关系不错。2019年,王某以儿子结婚急需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一年后归还。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5万元转给王某,碍于情面,未要求出具借条。
一年后,李某多次催讨,王某先是推脱,后来干脆不接电话、微信拉黑。李某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王某返还李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
这个案例在基层法院非常典型。很多老百姓觉得“熟人借钱不好意思要借条”,结果对方赖账时手里没证据,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