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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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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丧失父母的孤儿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①孤儿的监护人 ②儿童福利机构 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①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③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④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⑤年满30周岁。

        例外放宽 — — ①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放宽第①⑤项 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收养两名;已有子女者只能收养一名 ③有配偶者收养须夫妻共同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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