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一、【前言】
厂房租赁市场中,擅自转租引发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不少企业因轻信“二房东”的口头承诺,贸然签约入驻,最终陷入合同无效、资金被占、生产中断的被动局面。
本案正是这样一起典型纠纷——转租方隐瞒产权信息、谎称厂房“自有”,导致转租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我们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成功为客户追回近50万元款项,并获得律师费赔偿,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案情简介与原告诉请】
(一)案情简介
第一层租赁关系:2024年2月,产权人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216万元,并明确约定:未经A公司书面同意,B公司不得转租。
第二层转租关系: 2025年4月,B公司谎称租赁物为“自有”,与原告C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其中2139平方米厂房及设备转租,年租金高达210万元,并收取履约保证金35万元,原告C公司合计支付87.5万元。
纠纷爆发: 原告入驻后,厂区频繁停电,无法正常生产。经查发现厂房实际产权人并非被告,被告亦无转租授权。2025年6月,产权人以被告擅自转租及拖欠租金为由,发函解除租赁合同。2025年7月,原告被迫与产权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转租关系彻底破裂。
(二)原告诉讼请求
1. 确认2025年4月26日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
2. 返还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合计875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3. 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
4. 赔偿律师费44000元。
三、【法院裁判观点】
争议焦点一:转租合同是否无效?
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理由如下:
(1)产权人与被告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2)被告未举证证明已取得转租授权;
(3)产权人在转租后六个月内即提出异议并解除合同;
(4)三方当事人均认可转租合同无效。
争议焦点二:租金与保证金如何返还?
法院认定: 原告实际使用厂房70天,应参照合同标准支付占有使用费,超出部分予以返还;履约保证金因被告擅自转租导致合同无效,应全额返还。最终核算返还金额为475543.48元。
争议焦点三:过错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认定:被告承担70%主要责任,原告承担30%次要责任。 被告隐瞒房产非自有事实、未经同意擅自转租、拖欠产权人租金,过错明显;原告签约时未尽合理审查注意义务(合同已载明房产证号和土地证号,但未核实权利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争议焦点四:经济损失与律师费如何认定?
法院认定: 原告主张的80万元经济损失(租金差价、门卫管理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律师费44000元,综合考虑实际支出、双方过错及诉请支持比例,酌定由被告承担25000元。
四、【典型意义】
本案启示承租方:签约前务必核实产权信息、要求提供转租授权、避免一次性预付大额租金;亦警示转租方:擅自转租合同无效,谎称“自有”构成欺诈,需承担多重赔偿责任。
五、【结语】
本案法院在认定合同无效的基础上,划分双方过错责任,依法支持了原告核心诉讼请求。我们通过精准的诉讼策略、扎实的证据准备和合理的损失主张,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再次印证:诚信是租赁交易的基石,审慎核查是风险防范的关键。
陈宜群 律
并购交
昆山市优秀律师
苏州大学兼职导师
昆山市律协教育培训委主任
苏州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官
昆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
带领团队已服务企业客户300余家,团队每年办理案件200多件,年审核合同量2000余份,年经济案件总金额2亿余,常年担任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160余家